有代表提议: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共同财产。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提了多份建议,而最受关注,且网友呼声最高的,是她建议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觉得这个话题好像不错,即刻把这个议题发到朋友圈。没过多久,朋友圈的留言,很多女同胞们都的一堆评论!很懂还留言,这个建议一定要力挺真正走心,确实是考虑到婚姻内受害的一方。
其实在最近的新闻中,我们发现现实生活,有接近90%以上都是男人在婚姻内,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当然这里还会相互各种指责对方,很多得了便宜还去卖惨。
当然最近的绿地公司事件,让我们也不排除女性,成为婚姻的过错方的可能,毕竟,张雨婷出来说,自己犯了大部分女孩犯的错误。
不过我们看看我们生活周围,太多的离婚案件、婚内出轨、以及跟他人发生不道德感情的关系,其实很多的地方还是跟男方比较多。
如果这个提议被采纳,对于婚姻的双方来说,都是一件极受关注的大举措,也将是对大家婚姻的的一项大保障。
那么大家为什么这要支持这个条例呢?
近年来,我国离婚数不断增加,而在众多离婚夫妻中,出轨、家暴等占据了非常大的比例,许多人,尤其是女人受尽痛苦。想要离婚,却舍不得孩子,或者经济能力无法支撑她们独立抚养孩子。而不离婚,又实在无法接受那个在外面偷吃的人。
因此,如果该建议能通过,这必然会对那些对婚姻不忠,把出轨当家常便饭的人起到震慑作用。
提案的一些依据是什么?
“对背叛婚姻的过错方给予更大的惩罚,避免因背叛婚姻家庭的成本过低而不利于培育忠诚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念。”
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女士认为,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过错方实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往往很低。而该条规定的是导致离婚的非常严重的过错行为,对于此种严重的过错行为,仅规定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话,根本难以弥补其对无过错方所造成的伤害,也导致对过错方的惩罚过低,因而不利于遏制此种严重妨碍家庭稳定的行为。
不过也有很多网友提出自己看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过错方难以界定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夫妻离婚,可能是因为彼此相处出了问题,又或者是像婆媳关系这种,这些显然很难去界定谁是过错方。
为分得财产,有人会设套让对方成为过错方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对另一半没有感情,对家庭和孩子没有责任的人,为了利益确实是会做出这样下作的事情来。
转移财产
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有的人在婚姻里还是可以做到很无情的。一旦他们不想和另一半过下去,他们就会有预谋地做好离婚的准备。而转移财产则是常见的行为。
那么如果条例通过,类似最近张雨婷的情况会如何。基本上可以说他的老公是受害方,而这次他老公入宫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张雨婷可以说,什么也没有,基本是净身出户,现在陈军也没有了工作,更加不会娶她,那么她只有去找回老公原谅,所以最近的很多声明大家都发现好像变了。
不过,这个是他们自己的家里的事情。
我认为,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对婚姻都是忠诚的,那这个提案根本不会派上用场,只有有人心怀鬼胎,它才可能发挥作用。
所有,大家不妨和自己的另一半探讨一下这个提案,如果他极力反对,也许说明他已经有所预谋。
离婚或将迎来新变革
在今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广东省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提出了很多建议,但最其中最受百姓关注的是: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人数不断增加,在许多离婚夫妻中,出轨和家庭暴力占很大比例。受害一方明明想要离婚,但考虑到孩子,为了使孩子能有更好的成长条件,他们只得忍受痛苦的婚姻
因此,如果提案获得通过,将能在一定程度上使这些家庭的婚姻庄康得到改善。
但是,也有很多网民提出了反对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责任方很难确定
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许多夫妻离婚,可能是由于双方都存在问题,或者是因为婆媳关系。这些显然很难定义谁对谁错。
网友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我认为这种情况由夫妻双方去协商财产分配即可。过错方主要还是指出轨、家暴以及其他给另一方造成了重大伤害的情况。
为了多分财产,会有人算计另一半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对另一半没有感情,对家庭和孩子没有责任的人,为了利益确实是会做出这样下作的事情来。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张雨婷事件就是个例子。虽然女方千错万错,但是有一点,男方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材料,必然是在算计女方。不然谁傻了才爆那么多自己黑料,给对方把柄。
甚至可能出现有人图谋他人家财才结婚,婚后通过算计对方,发一大笔横财。
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完善法律,而不是否决提议。那样只会因噎废食。
财产转让
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有的人在婚姻里还是可以做到很无情的。一旦他们不想和另一半过下去,他们就会有预谋地做好离婚的准备。而财产转让则是常见的行为,比如马蓉。
网友担心,如果提案获得通过,将会有更多的人先转移财产,然后提离婚。
我认为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做转移公有财产的肮脏事情,因为内心是贪婪的。因此,是否有这样的要求并不重要。
不合理的彩礼
婚礼历来是结婚时备受关注的问题。人们一谈到结婚的话题,必然会问彩礼给了多少。由于婚礼,许多恋人甚至不得不放弃彼此的感情。这确实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但是,彩礼可以永远持续下去的原因自然是合理的。女方的父母抚养女儿,最后女儿结婚,并与男方住在一起。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女儿是嫁出去的,嫁出去后就不是自家人了,还你养了几十年的闺女突然没了,心里能舒服?而且到时候出生的孩子也随父姓。女方家人希望达到一些补偿,并不过分。
至于金额,这是双方的事,本身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他们可以接受,那么他们就会结婚,如果他们不能接受,他们就分手,这完全是自愿的。
因此,我认为彩礼的问题与该提议无关。
总结
我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忠于婚姻的任何人都会同意这一提议,因为他保护婚姻的受害者并间接提高了每个人对婚姻的忠诚度。他们可能会有些后顾之忧,但是这只是提案,真正落实成法律会对各种情况严格界定的。
只有那些在情感上习惯性犯错的人,才会害怕这个提案,比如罗志祥。
如果每个人都忠于婚姻,那么这个提议根本就不会派上用场,只有有人耐不住寂寞,它才会发挥作用。
所以,让我们期待这个提议的通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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