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时的彩礼和嫁妆,你怎么看待

爱情这东西,用金钱去衡量,符合当代的人的思维方式,

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缺少的是情,包括友情,所折射的,也是利益社会。就比如,同事领导吃饭,你总不能先把酒敬给同事,会有人说你不合礼仪,说白了,什么叫做礼仪,礼仪是谁定的,什么场合该用什么礼,他可能都不知道,因为在我们思想上根深蒂固的,就是尊。他的权利大,尊,他是长辈,尊。就叫他们做出错误的决定,你都不说,在我们的思想里,他们是过来人,是长辈,怎么可能错呢?

我们再来说彩礼的事。据说,彩礼这东西起源于伏羲女娲的时代。具体有没有这个时代,我也不知道,毕竟我对于这些不确定的历史或者传说我也不好说什么。说是当时啊,女人地位比较高,社会地位,不是家庭地位,具体是不是和母系社会有关我也不清楚,说是当时啊,为了证明这家的男子要娶这家的女子,是要有定情信物的,送定情信物要拉上部落首领啊,之类的做个证明,就是证明,这家的女子,我要娶,你们都往后靠靠!这个定情信物啊,一般都是兽皮,或者宝石。那时候就已经有什么玉啊,之类的东西了,这就是彩礼的原型。

古籍《礼记.昏礼》上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另《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这一段是从百度抄的,我也背不下来。

那么嫁妆是什么呢,古人叫陪妆,一般都是女人的私人用品,以及娘家人给女方贴补家用的,嫁妆是给新娘子的,属于新娘子的私人财物,婆家是无权动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动媳妇的嫁妆,必须得到媳妇的同意,而媳妇如果不同意也是正当的。在古代,侵占媳妇的嫁妆是很恶劣的行为,对名声很不利。这在印度有很好的体现,就是不是娶不起媳妇,是女儿没钱嫁出去!

但是,当代,彩礼,嫁妆,有讲究,也没讲究,有讲究就是礼仪上,面子,隔壁王叔叔家的闺女人家给个十万彩礼,咱家的姑娘差哪了?哪都不比她差,哪能比他家少?那么这就是一个因素,面子。其次,经济实力,能多给点,多给点,给不了那么多,你还要强求,说好的爱情呢,什么是爱情,两个人,相互温而暖,相互制约,相互保护,这才叫爱情,你那是啥,搭伙过日子!就是瞅着顺眼就行,我敢断言,中国,百分之八十的家庭,你问夫妻双方,你们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吗?解答是,你再问他们,你觉得她或者他最喜欢的是什么,十个有六个答不上来,为啥,只记得她或者他不喜欢什么!房子,是要有的,彩礼也是要有的,但是最后,你要想明白一个事,一起生活,和爱情,可能不挂边,这彩礼钱是什么,不是娘家人的,是你妻子自己的,我可以说,没等结婚呢,先想着如果离婚怎么样怎么样,这样的婚姻,你觉得可要吗?对你没信心,对你的另一半没信心,这是爱情吗?这就是你所谓的了解他或者她吗?

我见过很多人,因为彩礼和房子的事最终没有走到一起的,包括我的同学,我的朋友,一起玩游戏的时候我说过,爱情,很纯洁,什么都没有,但是如果你要生活,那么,就不会有爱情。极少数的人,拥有了爱情。

你结婚的时候,司仪会问,无论贫穷与富贵,健康和疾病,都会不离不弃,白头偕老吗?有时候觉得可笑,谁提出来爱情这个词的!

不管什么地方,彩礼、房车也好,陪嫁(嫁妆)也罢,还是什么三金四金、改口费等等名目,如果是主动自愿地给,可以认为是对婚姻本身而不是对对方的态度,因为实质是为新组建的小家庭提供支助;如果哪方主动索要就表明哪方三观和人品多少有些不正或有问题——索要的价值越高表明其对金钱或物质越贪婪,甚至幻想被对方包养,不劳而获、坐享其成,成为巨婴;即使价值不高,也说明其贪图小便宜;即便用于走过场,也说明其喜好借花献佛、死爱面子;要的名目越多,越表明其有巧立名目的耍奸心计。

男女结婚就是另行组建一个独立于双方父母的新家庭,如果是基于自由平等地恋爱(没有任何绑架之意)而步入婚姻的殿堂,双方父母若是真心实意为了新建儿女小家庭的幸福着想,就理应主动自愿、各尽所能力地去帮扶资助儿女小家庭的组建和启动运转,不应只依赖某一方,也不应在道德上去绑架任何一方。

试想一下,如果只是单方面付出或双方付出差距太悬殊,婚后小两口一旦某方说出(尤其是吵架发生争执时)“这(房、车、家具……)都是我方出钱买的,跟你无关”时,另一方会作何感想?起码有很自卑或有被驱逐的凄凉感觉吧。

别拿结婚是人生一大喜事找借口,人一生遇到的大喜事可多了,如出生、满月、满半岁、一周岁、两周岁、幼儿园毕业……(并且绝对是人生仅此一次)甚至可说平安度过每一天都算大喜事,不然何来下一天的生活。问题的关键在于做人的底线是——不能把自己的高兴建立在他人多少感觉到有些被绑架、不那么心甘情愿的基础之上!

至于那些鼓噪和大力支持女方索要高价彩礼或要房要车要存款的男士及其父母,除女方代表外一般都是土豪、爆发富或有问题的官二代,可以说他们最崇尚“富胜穷汰”、一夫多妻(妾、小三小四)的婚姻观,因为他们最不缺的就是钱。如果男方排斥女方资助,其动机很可能有固化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想法。

女方主动索要或接受彩礼等的危害相当大,相对数额(与男方家庭的收入比)越大危害越大,因为“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等于是自降等级和自降争取与男性平权的底气,必将进一步强化而不是削弱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随时可能会成为引发婆媳、夫妻矛盾爆发的不定时炸弹,也随时可能会成为女子婚后在婆家无地位受人任意驱使摆布的借口——“我们花了XX万彩礼把你买过来,所以你应该……不应该……”,也可能会成为老公大男子主义和变成巨婴再合适不过的托词(这也是部分普通家庭男人也鼓吹彩礼的险恶的内在动因)……与古代女方接受彩礼后唯一不同的是——拥有主动离婚权。

即使彩礼只是用于走过场(为女方撑面子)婚后全额返回男方,仍然为婆家提供了随时可能提及彩礼问题戏说儿媳一番的索材,何苦要去撑那个面子呢?那些东家长西家短、喜好到处八卦的长舌妇,谁都无法堵住她们的臭嘴!

所以,按我国《婚姻法》行事,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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