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本人想回老家养老:“落叶归根,人老思乡”。这个大家都可以理解,我建议您回去探个亲,小住几日,解解思念之苦,尽尽该尽的义务,但不要在老家养老。因为您选择远嫁外地的时候,老家的一切基本舍去,就算闺女儿子愿意您回去养老尽他们赡养老人的义务,实际上,这么多年以来,你们早已生疏,您没有给他们带过孩子,没再给他们的家庭付出过什么。这种情况下,女婿儿媳会心不甘情不愿,您回去也是徒增烦恼,大家都不开心。
二、如果不是本人要回老家养老:我只能说远嫁外地的女人真命苦。不管您是头婚还是二婚,奋不顾身,舍弃一切,远离父母子女,一心为了他来到一个陌生的他乡。为了这个家辛劳操持了大半辈子,到该享福养老的时候,人家却要把你送回老家养老。你品……你细品……这样是不可以的,所以远嫁的女人在嫁之前一定要考虑好,要多听爸妈的话。千万别等老了,连个养老的地方都没有。最后祝愿所有的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享。
为什么成为二婚女,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丧夫,二是因感情不和离异,三是贪图享乐、嫌贫爱富、见异思迁而离异的。
如果是前两种情况,二婚女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再嫁,无论是嫁到本地还是他乡,虽然老了,或许老伴过世,也应该留在夫家。这里要分两种情况,一是自己有生养,那么儿女有义务尽养老之责,自己也有权利让儿女尽孝。二是自己没有生养,儿女都是丈夫跟前妻生养的,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能帮着把儿女抚养大,并都成家立业。作为有良知的人,说啥都应该为后娘养老送终,除非是连畜生都不如的人,因为怕累赘才会送走育养自己多年的娘亲。
也有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丈夫原来没结过婚,和自己结婚后也没生养,老伴过世后,最后自己却成了孤寡老人。当地政府和农村组织应该按照国家的救助政策实施“五保”,送养老院进行养老送终。作为娘家人,知道老人的情况后,在有能力时,也可以接回养老。必竟血浓于水,亲情永恒。
对于第三种人,恐怕要顺其自然,好自为之了。无论嫁到哪里,都应该从内心改变自己,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善良的智慧撑起一个家,有付出才会有回报,最后善始善终。
首先,的出现就一定存在这个情况——就是二婚女人,就没有被夫家当成一家人当成原配看待。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为什么送回老家,是因为男人一定要和原配合葬吗?是男方家乡有这个风俗吗?
第二,二婚女人年轻时候,嫁给你,老了你要送回老家了!年轻时候嫁给你,跟你过了这么多年,这算什么呢?算合约婚姻?没有感情,搭伙过日子吗?现在老了,要拆伙了?那这么多年二婚女人的付出,是什么呢?
第三,如果女人方家乡有这个风俗,要落叶归根,那么跟男方没有关系.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二婚女人嫁外地了,外地,女人放下自己的亲戚,放下自己的朋友,来到外地这个陌生的环境里面,她不难吗?难道她想换来的就是,等她老了被送回老家吗?
提的我觉得,应该根据很多实际情况来,而不是笼统的定义为送回还是不送回,家庭关系,处理婚姻问题,没有固定的思维模式,一家一个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如果女人二婚嫁外地,现在老了能送回老家吗?
我有一点想不明白了,既然是婚嫁了,为什么还要送回老家?已经嫁了呀?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没有必要再回去了。二婚后已经有家庭了,不论是否再生孩子,都已经是别人家的人了,怎么能再回到老家呢。嫁到哪里就呆在哪里吧。活着的时候有人陪伴,即便是死了也应该陪在自己的合法丈夫身边。
再说了,等到老的时候年龄那么大了,还回到老家,找谁去呢,父母已经不在了,曾经的丈夫也已经不再是自己的人了,孩子吗?这么多年嫁到外地都没有给过孩子什么母爱了,还有什么资格再回到孩子身边,给孩子增添麻烦呢。缺少母爱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当初都可以抛弃自己的孩子远嫁外地,现在老了就更没有脸再回到孩子身边了。
好好的想想吧,一个女人可以抛弃孩子远嫁外地,想想孩子当时的心该有多伤心啊。哎。
既然都考虑到老了怎么办了,为什么不在年轻的时候想想自己老了以后怎么办呢?
我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单身者,但是我会一切以我的父母,我的儿子着想,我自己过的就算苦一点也没事,只是我不能苦了父母和孩子。所以在我儿子的眼里我是他们最好的妈妈,也是他最佩服的对象。因为为了他们我不怕苦不怕累。只要他们能过好,虽然单身,但是我没打算再找,只想守着孩子过下去。以后再给孩子照顾自己,让他们轻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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