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财产?那个新郎刚死,新婚妻子与前妻都来争夺财产。王亮的父母也想要拿回王亮的财产,法院予以否决,现在这笔钱归现任妻子张某所有。
一、新婚妻子继承亡夫183万财产事件的梗概。
2019.3.8离异后的王亮和锦州一个80后女子办理结婚登记。
2019.3.23两人大喜之日,原本订的上午11点18分办婚礼,而在9点27分,新郎王亮从女方家所在小区15层楼高的楼顶当场坠亡。
而出事地点是在这位再婚妻子所居住的15层楼的楼顶。经警方堪称,死者王亮独自一人进入小区,之后到达楼顶,再之后坠楼。当时警方排除他杀,定性为自杀。
在王亮去世的第二天,连出殡都还没出,现任妻子就直接上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起诉要求继承王亮名下的财产,包括183万存款、捷豹车和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
王亮的父母、和前期知道这件之后也参与到了王亮资产争夺战之中,目前法院判183万存款归张亮的现任妻子张某所有,但是老两口不服仍在维权路上奔波。
二、王亮父亲王远明表示,这笔183万的遗产是属于他做生意赚的,并不是王亮的个人财产,王亮的现任妻子没有资格继承这笔遗产。
王远明:这个钱全是自己做生意赚下来的,只不过是以儿子的名义存入,所以这笔钱不应该由新婚妻子继承。
王远明:这笔存款和儿子的现任妻子以及他的前妻都没有一点关系,因为这个钱全是他自己做生意多年的积蓄,他儿子当时每月的收入也仅有3000元,不可能有183万的存款。
王远明:2016年9月,自己因为要存一笔金额较大的款,拿着现金不方便,所以才叫王亮一起去,但是因为忘记带身份证,就用儿子的名义存了钱,并且存的是死期要到2021年9月16日才到期,房卡的密码以及上面的指纹都是王远明一个人操作的,所以就算是王亮要拿这个钱也没有密码,何况现在王亮已经去世了。
两位老人可能也没有办法想到,自己六七十岁了,不仅失去了儿子,现在两任媳妇儿也要来和他们争这183万,并且一、二审都败诉了,第一次法院说证据不足,二审法院说违反了存款实名制度规定。虽然法院已经给出了判决,但是老两口不服,仍在维权路上奔波。
三、王亮的前任妻子也要插一脚,要求分割王亮的财产。
王亮是属于二婚,他和现任妻子刚领证不久,和前妻是在2016年12月离的婚。王亮的现任妻子是合法,妻子是继承的主体,所有她要求继承王亮名下所有的财产,而他的前妻则以存款时,她与王亮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为由,要求分财产。
前妻是否有权加入抢钱大战?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前妻既然证明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亮有存入183万的行为事实,那么就有理由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当然,前妻的加入也就让现任妻子的诉求打了折扣。
四、现任妻子是否有权要求分配183万?
这183万虽然不是现任妻子和王亮婚姻关系期间存入的,但是确是王亮的遗产,王亮与现任妻子是2019年3月8日登记结婚的,预定3月23日举行婚礼,所以王亮死亡之时,现任妻子已经取得了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现任妻子有权分的部分财产。
但是也有律师表示,王亮的现任妻子虽然在法律上是集成主体,但是因为拿不出证据证明王亮有能力挣这笔钱,最后还是会败诉。
这事一起因为新郎死亡后,引发的财产纠纷,在金钱面前,有些人撕掉伪装,露出真实嘴脸。新娘在新郎尸骨未寒情况下争夺财产引发争议,作为合法妻子,从法律层面讲,新娘是有权利继承王亮的遗产的,因为她也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新郎父亲又称这笔钱是他的,是他做生意所得,是寄存在新郎的名义下的。王亮的前任妻子,王亮死后留有一大笔财产,又加入到了资产争夺中,使得这件案子越来越复杂。
目前该案件已经被多家媒体报道并引发了众多舆论的关注,如果此案件处理不当,将会对以后的家庭财产归属问题产生重大影响,对我国的结婚率以及离婚率也都有影响,因为现在我国的离婚率已经接近30%。那这笔钱该何去何从,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
事情经过
2019年3月23日,锦州市石化新区一居民楼发生坠亡事故,死者名叫王某。而当天,正是他再婚的大喜之日。在二婚妻子所居住的15层楼的楼顶坠落死亡。经警方现场勘查鉴定,死者王某独自一人进入小区,达楼顶坠楼。警方排除他杀,定性为自杀。
事发前,他的儿子和前妻已离婚,与现任妻子相识。据死者王某父母说,现任妻子他们素未蒙面,儿子再婚他们也一无所知。
经警方堪称,死者王亮独自一人进入小区,之后到达楼顶,再之后坠楼。当时警方排除他杀,定性为自杀。
然而对于老人的打击还在继续。
在王某去世的第二天,连出殡都还没出,现任妻子做了所有财产保全,要求继承死者名下的财产,包括183万存款、一套70平房子,和捷豹车。
疑点如下:
1.新娘在登记结婚之前,就知道新郎名下有这笔存款了,所以在新郎死后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继承财产。新郎在结婚之日,为何要自杀?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吗?会不会是受到新娘说话的刺激才自杀的呢?
2.男方的婚前财产,怎么判给女方了?婚礼当日坠亡,女方应该很悲痛的,怎么还有心情抢遗产?老人刚失去儿子,儿媳就来抢遗产,道德何在?
3.这里面有猫腻;再说183万啥时候存的,王与二婚女领证时间,难道法院不考虑吗?再者密码存单都在老人家手里,法院理应做深入细致摸排调查,还老人家个存款清白。
4.新婚丈夫尸骨未寒她就忙差财产保全,也就是说父母存在儿子哪儿的巨款立马变成遗产,且儿子是在新婚当天坠亡的;有豪車、巨款加新婚妻子、如若不是精神上或得有什么抑郁症的、怎么看也没到了跳楼寻死的地步、真的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啊…关健是其年迈父母的那笔血汗钱,不知法官是否会让其物归原主?!也希望法官即通情达理又能公正执法。总之`该是人家父母的钱决不能便宜了有毒蛇心肠之恶妇!
问题太多,老人可以请人调查,如果是她杀,钱就会回到老人手里
原创文章,作者:小海棠,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dhaitang.com/baike/15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