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只是有证件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有了结婚证,也是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订婚嘛,当男女双方都满意彼此,需要一个仪式来证明,这仪式便是订婚了,订婚过后,宣告女方名花有主,男方有了未婚妻。订婚也是男女双方的亲戚朋友熟人证明两人的关系的一个最好方式和最优途径。因订婚后,男方要时常去女方家送礼给岳父母,走动比较频繁的目的,也是感恩岳父母养育女儿的不易。
至于结婚嘛,属订婚过后水到渠成的事,男女双方为了留下美好回忆,不留缺憾,就须有仪式来证明婚姻大事,非同儿戏,每个女子也都希望自己风光大嫁。
由此可以看出,光领证,不订婚,不举办婚礼是不行的,这是个传统,古今中外,这样的仪式一直在,除非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因故取消。
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只要是男女双方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办理,领证之后,从法律角度来说,也可以称作是结婚了!
关于订婚和举办婚礼的事,是一种风俗习惯!就像大年初一的习俗就是拜年!你可以不拜年,法律不会认定你这是违法,任何人也不会说不拜年就是大逆不道了!但这种习惯已经形成了几千年,如果想完全取消大年初一拜年的习俗,我估计必须要让法律来介入,或许才行!
你可以不订婚,也可以不举行婚礼!只要你的另一半没想法,没意见,那么你们完全可以去民政局领回来两个小红本,你们就是夫妻了!而且是任何人都必须得承认的合法的夫妻关系!
但是你不能把订婚和举行婚礼说成是形式主义!这跟形式主义没有一毛钱关系!这是一种传统,是一种中国人延续了几千年,对喜事的庆祝方式!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我们中国人就喜欢用一种张灯结彩,敲锣打鼓,礼炮齐鸣的方式来分享这样的喜悦!这是风俗,也是国情!所以,不是所有的不起决定性作用的东西,就都是形式主义!
假设一下,法律规定以后不许订婚,不许举办婚礼,那么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开心和快乐呢?我父母那辈人,由于年代的关系,结婚都是很简单的!带着行李卷,新郎骑着自行车就把新娘驮回家了!但即便在那么穷苦的年代里,也会邀上三五好友,邻居亲戚的凑一起来喝顿喜酒,吃块喜糖!这也叫形式主义?
你可以不需要传统的风俗,但是别把那些风俗说成是形式主义,根本就不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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