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自主的进入,因为:
T-mac 唯一的一个偶像。
强如篮球之神、黑曼巴等等,那也是崇拜之情大于喜欢之情。就如同对女孩子一样,篮球之神、黑曼巴是外表惊艳的她,很想与其滚床单,但内心深处只有一个深爱的人,那就是T-mac(当然了T-mac的外表也是惊艳的)。
从来到火箭开始知道这么个球员,直至退役,中间因为一些网络言论偶有情绪波动,但却一直视其为偶像未变。
姚明让我看上了NBA,而T-mac让我喜欢上了NBA。当时在电视屏幕前看到他了睡眼惺忪的运球突破的场景历历在目,因为那种情景就像与我谈了八年多的未婚妻的第一次见面,没错,就是那种认定了的感觉!
T-mac的退役,并未让我不再关注NBA,并不是像很多人说某某球星退役后就不关注NBA了,就不看球了。我想这就是喜欢与爱的区别吧。但是,T-mac后无论NBA的后辈有多牛逼,依然没有T-mac那种情感。感觉只是行尸走肉的看篮球,欣赏比赛了。
在网络中,T-mac的语言攻击者不计其数,一轮游,带队不行,一生只有个35秒……而我每每看到这些,都是当网络喷子看待,这些也从未动摇过我的心。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那从未睡醒的眼神;那销魂的小腿;那单手抓球的气质;那罚球时,前臂的青筋暴起;还有那用一生偿还的35秒;还有那面对爵士的悲情演出;更有那对非洲儿童的善举……
由外及里,这应该就是所爱的理由。
回到问题,之于麦迪,不是喜欢,是很喜欢!
原创文章,作者:小海棠,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dhaitang.com/baike/10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