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领结婚证那天经历的事,让我想起了二十几年前的那一天。
我们老家当时办证必须到县民政局去。
记得我跟老婆把户口簿,身份证还有乡证明都准备好。帮喜糖喜烟带足。因为遇到熟人要发,到民政局去工作人员也要意思意思。
我俩吃过早饭,搭班车去县城了。当然办理过程比较顺当。
出了大厅,老婆便叫我跟她去买几件衣服。我于是跟在她后面。到服装店里经过试穿,调裤脚后买了几套。
这时步入正题了。我是个急性子人,看该买的都已买了。便催她赶紧回去。因为那时我们县城进山的班车,三点以后就不发车了。老婆嘟囔了句住宾馆。我当时没听清楚。急着往车站赶。因为那时已下午两点多了。她是不情愿这么早回去的。
回到老丈人家,丈母娘笑问道:你们不是说住宾馆吗?当时确实我有点尴尬。实属大意了。这大概是我的性格吧。
更好笑的是,这时丈母娘又忙着团团转捉鸡,我便帮她捉起来。谁知道是杀鸡给我吃的。😇无语……
哈,大家说我尴尬不?
我就,我回忆地回答一下,时间已过去四十四年了,也难完全记清。见谅
你们也就是指我和我老婆,领到结婚证,经历了什么尴尬的事情,其实,也没什么,这样的事,大部份是过来的人,心中明镜似的。
农村有句老话,火烧衣袖边,人个有一节。大家都体会到。我和老婆结婚,正碰上计划生育最严的时代,那时,明文规定,结婚年龄,男的要满二十五周岁,女的要满二十二周岁,差一岁也不行。相当上了铜板册。
七八年,我只满二十四周岁,老婆年龄是够了。但是,我因特殊原因(老娘年老孤单)很想结婚。
后来,是通过我反映实际情况,由大队书记向公社副书记反映,才将我的结婚事按特珠情况,特殊对待。
遇上这样的事,我们只得行个方便,按书记说的去做。傍晚才去公社开后门领证。
领到结婚证后,大家是知道的,干柴傍火烧,那天晚上,我还忍得住吗?忍不住了。就是那天晚上,我和老婆同居了。往事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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