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与不合适,都有道理!请看本人对此事的解读!
一、先说男方不给彩礼的理由
中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禁止女方借婚嫁向男方索要彩礼。我国法律实行的婚姻自由政策,即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婚配。男女结婚不是谁占谁的便宜的问题。
女方借婚姻索要巨额彩礼的事几乎司空见惯,有些地方甚至到了愈演愈烈的程度。巨额的婚姻彩礼和婚姻成本,掏空了男方几代人的积蓄。有的家庭因婚姻问题返贫的比比皆是。天价彩礼问题甚至引起了我国政府的关注!
二、天价彩礼反映的是我国现今社会什么问题?
1.天价的彩礼问题引起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结婚要准备天价的彩礼,这使我国适龄未婚男青年的家庭背负巨大的压力,结不起婚跟买不起房一样,都成为摆在青年男女面前的一座大山。许多人适龄青年不想结婚,结不起婚,宁可丁克在家啃老,也不想成家立业。自己活得挺好,不必背负那么多社会责任,长此以往,整个社会陷入一潭死水,越来越没有生机。
2.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但执行过程中并未实现男女真正平等
从法理上说,我国实行男女平等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实际上男女并未真正实现平等。从深层次上讲,彩礼问题的出现,实际上就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从男方来说,为什么结婚非得男方出彩礼,为什么女方就不出呢?从女方来说,女方出嫁,女方父母向男方索要巨额结婚彩礼,这是女方的父母是把自己的女儿当成商品一样卖了!女孩子在自己的亲生父母那都未得到男女平等,还指望这个社会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吗?许多出嫁的女孩子连这点都不清楚,其实着实可悲!
3.女方索要的彩礼钱到底归了谁?巨额的彩礼恶俗,到底害了谁
有人说,女方家长向男方索要彩礼,这是要看一看男方对女儿的态度。如果不给彩礼,是男方家庭不珍惜自己的女儿,将来会被男方家的虐待。这种说法,纯粹是胡扯!女孩子嫁到男方家里,受不受尊重与索要的彩礼没有半毛钱关系!一个女孩子长相漂亮,但好吃懒做,她不论到哪,都会让人看不起!同样,女孩长相一般,但勤劳能干,聪明贤惠,也必定得到新家庭的尊重。女孩嫁到新家庭的地位,不是彩礼要多少来决定的,要看女孩会做些什么,能给新家庭带来什么样的贡献,能不能贤良淑德。靠索要天价彩礼支撑女孩子的身价,简直是可发一笑。
天价彩礼到底归谁?如果归父母所有,这难道不是卖自己的尊重女儿吗?也有人说,索要的彩礼父母不会要,会随着嫁妆带回婆家来,这简直是掩耳盗铃。据我所知,在很多农村,女孩的陪嫁几乎都是用索要的彩礼钱买的,这合着女孩的父母一分钱未出,用男方的彩礼来置办女孩的嫁妆!这不是自欺欺人吗?虚伪至极!什么叫陪嫁?难道用索要的彩礼钱买的陪嫁品,是陪嫁吗?父母是拿男方的钱来给自己买单,这些所谓的陪嫁其实都男方的彩礼钱转化而来的,与女孩的父母没半毛钱关系。对于女孩子来说,其实你的父母只把你养大,出嫁结婚时,女孩子的父母什么也没给置办!拿男方的彩礼钱买嫁妆,还美其名曰说女方有陪嫁,真的掩耳盗铃!诚然,现代大城市,凡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索要天价彩礼的地方反而不多,真正用自己的钱为女儿置办嫁妆的家庭,也不能说没有,但这种情况极少。
4.结婚索要巨额彩礼,助长 了不劳而获、嫌贫爱富的社会风气
有些女孩说,与其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种社会风气使艰苦奋斗的优良美德成为另类。这种观念一旦成为气候,必定给中国的社会风气带来极不好的影响,影响了几代人的思想价值观。
二、再说女方要彩礼的理由
.1.先说彩礼的由来及现状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是中国旧时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一句话,结婚收男方的彩礼,这是几千年民间留下来的。
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一种”天价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女方坚持要彩礼的原因分析
女方坚持索要彩礼的原因很多,有的说这是历史传统,有的说现在都一个孩子,不要点彩礼,女儿出嫁后,我老了以后谁来照顾我?我得留点过河钱!也有的说,我给你男方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要点彩礼算过分吗?就算是来点经济补偿难道不行吗?但凡此种种,都理由不充分。
说要彩礼是中国的历史传统,这不假,但这咱传统并不是全世界普世的价值观,并不是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女孩出嫁都要彩礼,例如印度女孩出嫁,男方就不出一分钱彩礼,反而女方如果不带来数额可观的陪嫁反而遭受婆家人的轻视。这与中国需要男方出彩礼的情况正好截然相反。巴西、俄罗斯的女孩子出嫁,女孩父母也从不向男方索要彩礼。所以要彩礼只是中国的传统,并不是什么普世的价值
女孩的父母指望用女儿婆家的彩礼养老与索要养女儿的经济补偿一样,这是父母极端自私的行为,在他们眼里,女儿是属于外姓人的,并不是自己家族的成员,要彩礼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不要白不要,白要谁不要的心理,借婚姻发一笔小财,实际上就是将自己的女儿当成商品一样出售。
三、解决彩礼乱象的措施
彩礼问题表面上看来是民俗问题,实际上反映是我们这个社会法律不健全,法律执行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要真正实现法律面前男女平等,重在落实。我国的法律只规定了婚姻问题上男女平等的大的框架,但如何实现男女平等,没有具体操作办法可用于指导婚姻男女平等民间实践。比如,在男女婚姻过程中,没有明确规定男方与女方的原家庭,在一对新人组建家庭方面应尽的义务,基本上是按照民俗由男方负担。事实上,男女结婚新组建家庭,由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在经济上协助本是挺好的事!实际上,没有几个女方家庭愿意这么做。从本质上来说,女孩子在自己的娘家根本就没有实现男女平等,一个家庭中,女儿与儿子的培养方式与所应有的权益,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女婿对岳父母在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女婿不赡养岳父母是不违法的。所以,如果只有一个女儿的家庭,女儿出嫁后,父母的养老确实是个问题。如果女方的父母经济上不自由,没有多少退休金,女儿结婚要巨额的彩礼,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
所以,采取如下措施是否能解决高价彩礼带来的弊端:
1)修改法律,将婚姻平等写入法条,规定新人结婚新家庭的组建由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协助完成,并且义务一家一半。
2)修改法律,将女婿与女儿都有赡养双方父母的权利与义务写入法条,同时解决男女双方父母的养老问题,解决女人父母在养老问题上的后顾之忧。
3)教育民众,改变民俗,把男女平等落实到实处。
如果男方家不需要女方生孩子,那么可以不给彩礼;如果男方家需要女方生孩子,那么不给彩礼不合适。
生孩子与给彩礼有什么关系?
我认为彩礼就是男方给女方的生育付费。现在既然追求男女平等,那么生孩子这件事情上也不能有失偏颇。男方出精子,女方出卵子,谁来负责养育受精卵?因为天生使然,只能由女方来担任这份长达十个月之久的或许有生命危险的工作。这份工作有没有价值?自然是有,不管我们承不承认,养育受精卵长大变成婴儿的价值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男方不出力也不出钱就想收获似乎说不过去,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他至少应该出一半的费用。这一半的费用我们可以把它算成彩礼。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一下,不管是不是独生,但凡是女孩子,如果结婚想生孩子,那一定要事先拿到生育补贴,不然生孩子前后有可能没有生活保障。在这件事情上要拎得清,感情只能增进生活的幸福指数,不能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走进婚姻就要讲真金白银,特别是生孩子,因为这关乎的不是你个人命运,还有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命运。爱情是虚,生活是实,不考虑好生孩子以后三年的生活成本,你生什么孩子?认真看看新闻中孕期出轨的丈夫,再瞅瞅抱孩子跳楼的年轻妈妈,你就会明白情不能度日,只有钱才能续命!
所以,可以给彩礼换个名称,叫生育津贴。结婚的时候男方付生育津贴,说明男方家是准备生孩子的;如果不给,说明男方家只是想结个婚!
如果女方生不出孩子咋办?可以追讨啊,再追讨钱财这个事情上,不得不承认,绝大多数情况下,男人做得比女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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