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令有两层含义,一是道符最上面两个字。
再就是皇帝所发的命令、旨意等。
古时封建帝王为了稳固统治,威严是不可一丝一毫侵犯的。皇帝龙袍是黄色的,民间不能用,皇帝名字里有的字,一样要避讳。那这名字在皇帝出生以前就有的怎么办?对不起,那就改名吧。比如洛阳紫微城正南门,原来叫则天门,武则天当了皇帝,就改成了应天门。
连日常细节都管理的如此严格细致,遑论代表着皇权意志的敕令了。哪个敢篡改皇帝的旨意,那叫矫诏,轻者叛个目无君父,重者就是谋反谋逆,那可是诛族的重罪。
皇子们也知道这种事有多严重,也是不敢轻易做的。历史上那些不幸的皇子们,其命运各有各的不幸,但要是老皇帝亲手下令杀的,倒是微乎其微,应了那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反倒是那些不孝逆子,杀害老皇帝夺位的屡见不鲜。
历史上那些心怀不轨的皇子矫诏倒也有过,比如胡亥矫诏谋害了扶苏,不过那时秦始皇已死。再如那些犯了重罪的太子们,如汉武帝太子刘琚,因为巫蛊之祸被诬陷谋反,这可是最恶劣的罪名,即便如此,汉武帝也没说杀他,只是命人捉拿,刘琚为免受辱,自杀而亡。再如康熙的太子,做了那么多的坏事,康熙帝也只是废了他,而且是废而再立,然后又废。
可见皇帝心目中,对于自己儿子们,份量还是相当重的,即使不论政局稳定,这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也会在对皇子定罪时,斟酌再三,网开一面的。
在古代,皇帝有很多专用的东西,比如黄色、比如龙袍,这些东西其他人绝不能染指。不仅这个,就连某个字和帝王犯冲了都得回避,像“观世音”遇到李世民之后成了“观音”,赵匡义遇到皇帝大哥后变成了“赵光义”,元宵遇到袁世凯后变成了“汤圆”,等等。“敕”也基本上算一种(说“基本”,是因为南北朝以前非帝王专用,指上级对下级的一种文书,南北朝以后才专指皇帝诏书)。
既然为皇家专用,那么如果有人僭用了怎么办?一般是死罪。像明代著名太监刘瑾,当因为权力斗争落马待斩,结果明武宗朱厚照想起原来的美好时光,就想赦免其罪。举报人也是刘瑾的死对头张永一看不对,立马向皇帝报告说在刘瑾家搜出了玉玺和龙袍,朱厚照一听,人也不放了,凌迟处死,立即执行。
而关于题目中这个“敕”字,历史上还发生过一出悲剧,时间是公元564年,坐标是著名的“禽兽王朝”北齐。我们知道,北齐数代帝王除了高欢、高演之外,大都不靠谱,像高洋到死都处于半疯状态,高湛、高纬爷俩直接败光了家底。高演虽然皇帝当得很好,却不仅通过政变抢了侄子高殷的皇位,后来还把侄子给杀了。报应来得挺快,高演在位仅两年就崩了,死前因为儿子高百年才十五岁,怕弟弟高湛学自己夺位杀侄,就把皇位传给了高湛,还专门留了封信给弟弟,说道:“百年无罪,汝可以乐处置之,勿学前人”。但是,高湛即位后,一直想处理掉这个侄子,给自己儿子高纬让路。此时,有小人出现了。高百年的老师叫贾德胄,高百年曾经写下几个“敕”字,贾德胄就把几个字封起来报给了高湛。高湛大怒,让高百年进宫,简单对照后,竟将侄子活活打死。而且怕他没死绝,派人扔到池塘里,又亲眼看着埋了才罢休。可怜的高百年临死前还求高湛说:“乞命,愿与阿叔作奴!”
在这出悲剧里,所谓的“敕”字仅仅是一个借口,背后还是皇权之争。而如果把这一事件的主角换作高湛自己的儿子高纬,估计他写多少个都不会有事。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从秦始皇统一六国,把君主称“皇帝”以来,皇帝就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不管是什么文件还是什么令文,都只是皇帝的权利,谁也不能越权,包括皇子和嫔妃。
不过这种事情,也要看皇帝本人的意愿,如果皇帝不追究皇子的责任,那就没所谓,如果皇帝觉得皇子擅自作主,对自己的君权造成了影响,即使不杀头,也不会被重用了。
当皇帝最怕的就是被夺权,从古至今就有很多皇子杀父夺位的例子,所以当皇帝的,即是孩子的父亲,也是皇帝,不管是谁,只要是威胁到自己的皇位,都会动杀心。
赦令,是在汉代才有的词,“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后汉书·光武帝纪》)
唐朝时,成了专用字,和皇家沾上关系,一般人就不能使用了。比如说,皇上的东西,一般人不能动。皇上的妃子,即使皇帝不宠爱了,不要了,那别人也是碰不得的;皇帝的龙袍,除了皇帝本人,谁穿都是死罪;皇帝的座椅,即使是皇子,那没有皇上的允许,也是碰不得的,同样的,赦令是皇上专门用的,皇子自然也用不得。
皇子擅自写赦令,这基本上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的。
原创文章,作者:小海棠,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dhaitang.com/gonglue/1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