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合理啊。
这位男士是不是不带脑子呢?明明已经订了婚,还要跟前女友来一次分手旅行,注意,是旅行,那就是两个人孤男寡女的去外面。我很纳闷他这是想去来一次分手旅行,还是来一次畅快地分手炮,要是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感觉合适了,来个再续前缘,置自己的订货女友于何地呢!
下面还有很多人在分析,说什么从两面性去看,这有什么好看的呢,我本身就是一个男人,一个男人心里想的东西再清楚不过了,既然已经订婚,就一定要洁身自好,跟前女友彻底断绝关系。
要是放不下就不要耽误自己的订婚女友,非要来个分手旅行,就明显的脚踏两只船,这样敏感的时期去旅行,也真是想的出来,很符合无耻这个概念。
至于彩礼之类的,本来就是男方有错在先,如果女方给就收下,不给就诉诸法律,只能说女方看走了眼。
反正从道德上来说,男方就是一个渣男,舔着脸要钱也是一个奇葩!
男女已订婚,男子贼心不死,竟和前女友来了一个告别旅行。这也算是光屁股串门,没事找事了。既然已经分手了,还纠缠在一起干什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现在,女方要和你离婚,让你尝到情不专一的后果。现事现报,也属正常。
但是,退婚可以,但是彩礼钱是不可以全扣的。
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嫁过来的一种物质补偿。是以婚姻做基础的。在农村,没办婚礼就不是民间意义的结婚。所以,现在女方提出分手,按理说彩礼应该是全退的。
但是,现在的年轻人是老鸹不等椹子黑,只要一搞恋爱,就先开房,先上床,翻云覆雨开了荒。让人家女孩子早已初女不处。人家当然要求赔偿损失了。彩礼钱在人家手里,当然会被扣下了。
怎么办?只有协商。找媒人从中调解,找到两方面都能接受的最好的解决办法。
!我就纳闷,既然此男与前任分了手,找了新女友并订了婚给了彩礼,怎么还会与前任单独去旅行呢?难道要脚踩二只船,一旦前任原晾了他又想重归于好吗?我认为对于这种脚踩二只船的渣男现任女方提出解除婚约是正确的。吃着碗里的又同时看着锅里的花心男没什么值得留恋。这种与前任藕断丝仍连的人对爱情不专一,早分手早好。按理说现在女方并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退婚原本应退回其彩礼,但其玩弄了你的感情,耽误了你正常的恋爱时光,造成了你一定的青春损失,其就应该对你赔偿其对你的青春耽误所造成的损失。你可以告知父母与他们家协商从其彩礼中扣除相应的青春损失费。反正其有彩礼在你们于上,你们更主动,若与他们家协商不成要打官司,你们要其赔偿的口先开大些,再等待法院的调解。
从法律上来说,并不太合理。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双方只是订婚,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要求退婚,不退还彩礼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当然,应当退还彩礼并不等于需要全额退还彩礼。若是笼统直接根据而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这对于女方也是相当的不公平不合理。
所以,对于返还彩礼数额一般要根据彩礼的数额、双方同居生活的时间,是否有生育子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要去退还彩礼和不返还彩礼的理由,双方的过错,彩礼款项的用途,当地的习俗等等综合去考虑认定。
例如,共同生活时间越长,退还的彩礼比例就越长;若是部分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用途,则彩礼应当相应予以扣减。
根据问题所述,女方退婚是因为男方不忠诚导致,但这并不是全部彩礼都不退还的理由。并且,现在社会彩礼金额较高,双方因此产生的矛盾也较大。建议跟男方协商,确定返还部分的彩礼。
法律规定婚前收的彩礼,而没有结婚的,彩礼是要退还的,也就是没领结婚证都不算结婚要退还之前收的彩礼。
按照法律来说,女方收的彩礼应该退还,男方如果跟女方打官司当然可以拿回彩礼。可是男方在订婚之后还跟前女友瓜扯不清,感情上出轨未婚妻是肯定的了,竟然还学别人去做什么告别旅行,要是双方都未婚恋当然可以这样,可是男方都已经订婚了,再跟前女友出去旅游,一起吃住,感情身体都出轨未婚妻了,这种人道德败坏对感情和婚姻都不会忠诚的,女方退婚是对的,她不退彩礼是因为伤心和气愤,没什么合理不合理可讲的,谁让男方先做了不合理的事情呢?对女方的伤害无法平复,女方退不退彩礼在不打官司的前提下只能由女方决定了。
现在已经退婚了,建议男方应该诚恳道歉,女方也别得理不饶人,双方好好协商,适当退还一部分彩礼,做不了夫妻,也别做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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