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菲观点】让人产生很多联想:
- 1、难道班主任喜欢这个女学生?
- 2、班主任和婚礼新人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 3、为了不让自己酒后乱性,采取非适当措施?
那么到底是何种原因,我们拭目以待:
事情是这样的:
5月19日,江苏淮安,一个班主任参加学生婚礼,酒足饭饱过后竟然在路上翻桥跳河。在这期间其实随行学生也发现了班主任的异常举动,但想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纵身一跃的班主任把学生们都吓坏了。
学生们最终选择了报警,在警察和众人的帮助下,这位“耍酒疯”的李老师被救上岸,所幸身体并无什么大碍,不然估计是追悔莫及。
婚礼差点变葬礼,幸好救治及时啊!具体是什么原因让班主任如此激动,酒后跳入河中,其实原因就是,酒后不知道自己的情况,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跳入河中,可能是为了给学生们展示自己的“轻功水上漂”吧!
说到底就是一个乌龙事件。
那么这件事给我们什么启发呢?
1、作为本人,酒场要量力而行,不可不服输啊!
其实这位老师也就是犯了一个错,不知道自己的酒量,一味的想在学生面前表现,总觉的要为学生做榜样,再加上在婚礼现场,看着自己的学生成家了,心理自然高兴,所以多饮几杯。
所谓酒是害人精啊!不能为了高兴而喝酒,也不能为了悲伤而喝酒,喝酒要建立在自己承受范围内。切不可鲁莽行事,害人害己啊!
2、作为旁观者,切不可劝酒
喝酒抽烟只是为了增加娱乐气氛,在开心或者悲伤的场合环节压力而已,那么作为参与者,千万不能为了灌酒而劝酒,不能成为悲剧的帮凶,更加不能将自己的开心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如果因为你的劝酒导致别人有身体损害,那么你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点你要知道,所以在以后的酒场,能喝就喝,不能喝就跑。
最后总结
整件事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滑稽,不是喜欢、不是存在秘密,更加不是害怕自己酒后乱性,仅仅只是无意识的行为而已。
所以,我们要谨记:酒桌上一定要量力而行,切不可因小失大。
劝君莫贪杯,贪杯要误事。班主任丢脸事小,丟命事大,好彩最后无碍,安全回家,也算是万幸。
一、事件回顾
近日淮安市民王先生报警求助,同行的李某突然翻越护栏跳入河中。据悉落水男子李某是黄先生的班主任,当晚两人一起参加同学婚宴,李某高兴多喝了几杯。在步行回家的路上,突然酒劲发作,跨越护栏跳入河中。王先生表示李某体能太好了,根本追不上,拦都拦不住。
最终在民警和众人帮助下,李某被救上岸,身体并无大碍。
二、酒精对人的影响
喝酒首先影响安全,即使饮用少量的酒精也会损害协调力、判断力,从而导致家庭内或工作场所的事故及意外伤害的发生。
当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到0.05%时,酒精的作用开始显露,出现兴奋和欣快感;当血中乙醇浓度达到0.1%时,人就会失去自制能力;如达到0.2%时,人已到了酩酊大醉的地步;达到0.4%时,人就可失去知觉,昏迷不醒,甚至有生命危险。
看这个班主任李某,都已经到了失去自制能力的地步了。如果真要出现什么伤亡,不但是害了自己,还会连累王先生以及同台喝酒的人,甚至连宴请人都会受到连累。那就真的是”一杯酒,两行泪”。
三、酒再好喝,也不能贪杯
酒文化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从古代开始,古人就对酒情有独钟,创作了大量与酒相关的诗句,一直流传至今。酒承载了人的七情六欲,通过酒来抒发胸怀、宣泄情感也成为了人们的一种习惯。
喜悦时有酒,“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
忧伤时有酒,“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抒发心胸时有酒,“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相聚时有酒,“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送别时有酒,“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但是酒再好,也不能贪杯。因为喝酒误事,甚至造成伤亡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不但会害了自己,还会连累别人,还要无谓地消耗社会资源。
喝酒后,最容易造成严重事故的情况,就是喝酒后、喝醉后驾车,俗称为“酒驾”,这也是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之一。
仅仅2019年上半年数据,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可谓是触目惊心。
结语
喝酒时无论再高兴、再烦恼也要适可而止。不要等出了问题才去后悔,这样不但害了自己,还会连累别人,还会无谓地消耗社会资源。
最后劝君莫贪杯,贪杯要误事,手中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你对喝酒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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